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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台侵权?金喜善索5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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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1-26 10:02:00
大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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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喜善壁纸>>>>>
以韩剧而红透半边天的金喜善最近以侵权的理由向我国某广播电台提起50亿韩元(1美元约合1328韩元)赔偿诉讼。
金喜善所属的双手娱乐公司经理姜敏最近透露,“最近中国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音像制品商店内均发现了某广播电台制作的《金喜善CD》,为了维护金喜善和本公司的利益,我们已经聘请了李钟务律师作全权处理此问题,准备工作完成后将会正式起诉。”
此金喜善专辑包含两张CD光盘,封面为金喜善身着茄克的照片,基本为面部特写,CD名称为“韩流系列--金喜善”。其中一张CD中为金喜善的动画,另外一张内有金敏中、朴孝信等当红歌星的歌曲。附光盘发售的还有10张金喜善照片组成的小画报。
双手娱乐公司称:目前金喜善在中国的广告费底线为16亿韩元。据新浪网消息,这一CD的发行量为数百万张,如果与金喜善正式签约的话,版税应该在30-40亿韩元之间,两项加起来,金喜善所受的损失为50亿韩元。
据姜敏介绍,安在旭也可能与金喜善一起打这个官司。原因是,金喜善和安在旭两人曾在3年前与这家公司签过一次性短期合同,在中国为其出任6个月的模特。直到现在为止,两人未得到任何广告费,在确信该广告已经在中国播出后,也将提起诉讼。
对于金喜善代理公司的诉讼问题,这家电台不以为然。该台方面的意思是,“金喜善和安在旭两个的肖像权是我们从某公司买来的,没有任何侵权的问题。”(一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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